“原本很不相信劳动监察大队,但胡正阳老师特别专业、一点不敷衍了事,帮我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多亏他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坚定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
据了解,4月10日该名群众前往区人社局投诉其被公司无故辞退,该公司不仅拖欠8天工资和部分提成未支付,也未进行经济补偿。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公司进行联系,要求公司负责人立刻前往监察大队调解室配合调查了解情况是否属实。但公司负责人以没空为由拒不配合。为尽快帮助该群众拿回工资,4月13日,监察大队两名工作人员与该群众一同前往该公司解决问题。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该群众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向公司负责人讲政策、讲法律,告知拒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对恶意拖欠工资将进行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打击。经过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该公司负责人深知其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监察大队按照“快查、快办、快处”的原则,现场组织了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负责人当即对该群众工资进行结算,并承诺5月10日前结清其8天工资共计4433元,6月10日前付清提成1160元。该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东坡区人社局 刘曲)